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头被整个啃掉、身长至少三十米的雷龙——
这位“怪蜀黍”的“棒棒糖”真是太可怕了。
前两天路易还提过想要吃雷龙的事情,这个提议当时就被孟九昭pia驳回了,不过秉承“不想吃雷龙的堪塔斯不是好恐龙”的原则,他还是对路易的理想远大表示了赞美,并且表示,n年以后如果路易真的猎到了雷龙,他可以提供清蒸红烧碳烤多种做法帮他料理那头雷龙←当然,前提是他还活着的话。
不过,眼前的怪蜀黍是什么意思?自己吃了他的蛋,它却请自己吃肉?
这……这这这……
想想之前那一地蛋壳,这头恐龙不会把自己和路易当成破壳的幼崽了吧?
路易也就算了,自己这个样子,长得有那么像它们那一族的幼崽吗?
重生以来,已经第二次被恐龙当做幼崽疼爱的孟九昭深深的怀疑起了自己的长相问题。
孟九昭和路易最终还是接受了怪蜀黍的棒棒糖。
被怪蜀黍盯得死死的,他们虽然被允许自由活动,可是范围必须限定在怪蜀黍尾巴可及的范围内,超过这个距离,就会被关小黑屋,出来的时候就会一身口水了。
不能跑太远意味着他们无法自由捕猎(←虽然本來也基本上猎不到),拒绝了一天之后,怪蜀黍再递棒棒糖过来的时候,两只幼崽互相看了一眼,就啃过去了。
“雷龙肉可真好吃啊~”嘴巴里鼓鼓囊囊的,孟九昭对旁边的路易说。
“啾~”路易明显很同意,“啾啾!”←先吃别人猎的,以后吃我猎哒!
“好~”
两只幼崽吃了雷龙的一整条小腿,然后,就跟怪蜀黍回窝了==///回的居然还是之前他们偷蛋吃蛋的命案现场==///
蛋壳已经被清理干净了,里面还铺上了新鲜的草,用嘴巴将两只幼崽叼到厚厚的草堆上,怪蜀黍恐龙俯下身子,大头重新贴在了草堆旁边的地上。
它的身子太巨大了,还很长,它能进来的只是前半个身子,屁股和尾巴只能撅在外面,翅膀也只能蜷缩的贴在洞顶,这个姿势一看就很不舒服,不过怪蜀黍看起来一点也不介意,它睁着金黄色的眸子盯着两只幼崽坐在草堆上,一副欣赏的很享受的样子。
虽然吃了对方一条雷龙腿,可是路易可不是那么容易被讨好的幼崽。面对那双黄色的大眼睛,他挪了挪身子,用屁股对着对方。
“啾啾?”以后我们要给它当幼崽吗?路易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看来不止孟九昭,连路易也觉出来这头龙对他俩的态度不对头了。
“……应该……可能……大概……吧?”孟九昭心里惴惴的,老实说他也搞不懂那头龙的意思。
【热血玄幻】天武大陆,强者林立,强大的武者才是世间的主流,少年林枫天生武魂觉醒者,奈何他的武魂却是来自于地狱血修罗之瞳,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被死亡之气缠身...
醒掌天下权,一着不慎满盘输;醉卧美人膝,一心不乱步步局。凌志远遭上司打压,遇红颜奚落,人生陷入低谷,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势必会留下一扇窗,面对稍纵即逝的机会,他果断出手了……......
一个人如果发现自己疑似穿越了,那么他首先应该看看自己有没有身具异能(修真流),如果没有就看看身边人有无魔法武技(玄幻奇幻流),还没有,那么看看自己所处的时代是过去还是未来(历史科幻流)。但是,本文的主角发现以上这些他都不需要,因为他穿越成了一只蚂蚁…………本文为伪科幻种田流,是人类灭亡后兴起的蚂蚁文明的故事,不涉及魔法奇幻童话等类型。写作中尊重现实中各类昆虫的生理习性,避免写成披着昆虫皮的人类故事,但会根据小说需要有所更改。希望大家喜欢!...
【白切黑纯情美攻(方应琢)X恶毒直男帅受(秦理)】 我从小在山区长大,18岁那年,我遇到一个来镇上拍毕设的大学生。 那人叫方应琢,暂时借住在我家,从那天起,他就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人。 讨厌他那张雌雄莫辨的漂亮脸蛋,讨厌他说话轻声细语,讨厌他身上的淡淡香气,讨厌他送我的太妃糖和昂贵相机。 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又虚假又恶心。 毕竟他是鸿鹄,我是燕雀,我们本不同路,也不需要结局。 * 几年后,我与方应琢偶然重逢,却被他撞见我与陌生的男男女女纠缠。 酒吧的暧昧灯光下,方应琢看着我,目光晦暗不明。 我笑道:方应琢,都来这种地方了,就别装得清清白白吧。当年玩玩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他却一把夺下我手中酒杯,声音毫无温度:秦理,我陪你接着玩玩。 * 对方应琢,我艳羡过,嫉妒过,也曾想过将他拉下神坛、拖入深渊,与我一同沉沦。 可我早该有所预料,我何尝不是主动戴上镣铐,困住自己,再也无法挣脱。...
回忆那一段质朴、多滋、有意而执着无悔的岁月,重温父辈的艰辛,碰触从前的自我,是童年的天真浪漫,是少年的意气风发,是中年的栉风沐雨,坎坷与无奈。更是对来日的无限遐想,对儿女的期盼,对母亲的祝福,也是对人生的一份勉励,寒冬之后,前路——春风无限。...
李雾高考结束后,岑矜去他寝室帮忙收拾行李。 如果不是无意打开他抽屉,她都不知道自己曾丢失过一张两寸照片。 - 所谓狙击,就是埋伏在隐蔽处伺机袭击。 ——在拥有与她共同醒来的清晨前,他曾忍受过隐秘而漫长的午夜。 破茧成蝶离异女与成长型穷少年的故事 男主是女主资助的贫困生/姐弟恋,年龄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