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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仙的手很巧,用针极奇灵活,那一双鸳鸯已有七、八分模样,绣得羽毛灵巧,浮于碧波中央,活灵活现。
程蝶衣看得呆了,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小的时候。
那时,他还真的很小,什么也不懂,只知道他娘若是没有接到活儿,他就可以偎在他娘的怀里昏昏欲睡了。那时,他娘的手里就会掐着个这样的绣活,低低地唉声叹气。他却从来没有看过他娘,在那上面动过一针一线。
他还问过为什么好好的,就不绣了呢?他娘当时没有回答,他直到如今也没有想明白的。大概是想送的人那个人不见了,绣好也没有地方送,还不如就不绣了,免得绣成了添伤心。
“你绣这东西,要做什么呢?”程蝶衣忽然开口,倒把菊仙唬了一跳。
本来也是,这安静无声的屋子,忽然有这么一声,还是在自己的身后,是个人都会惊的。
菊仙停了针,回头看到身后站着的人是程蝶衣,涨起的怒气平缓了些。
菊仙笑了一下,把手里的花绷子冲着程蝶衣扬了一下,“这东西绣成了,当然是做荷包的,你师兄以后当掌柜的,穿长褂子,腰间不能没有个饰物,我还准备给他打个络子,栓块暖玉的。”
做荷包?程蝶衣的眼前就有了花清远穿长褂子的模样,倒是没见着他腰里栓过什么,现在也不流行以前那种旗人的褂子了,做这个还有用?
见着程蝶衣一脸的茫然,菊仙自是懂的,“不见得非要栓在外面,带在身上总是好的,也叫那些旁的、敢惦记着咱家爷们的下三滥,掂量掂量。”
这话有道理,程蝶衣很听得进去,他想起花清远带在身上的那颗戏珠,嗯,也该找个小袋子装好,挂在脖子上,栓小袋子的绳子,一定要用红的,听说红色很是避邪。
只是……自己不会绣啊?当然,这事他也不能求到菊仙,他是不会像这个女人低头呢。
他纠结了一会儿,有了主意,他是不会绣,但是他会缝。
当初在戏班子学戏时,谁不破衣服,那破了的衣服,都是自己动手缝的。
说起来,连带着段小楼的衣服,那节骨眼上,都是自己给他缝的,要不他就得光屁/股,——段小楼手生得大,连个针都认不上,别说用针了。
三天后,等着这天晚上,花清远和程蝶衣从床上折腾完,程蝶衣趁着那股子热乎劲,从枕头下面,掏出那个连着弄好几天的小红袋来,火红火红的,直晃眼睛。
在花清远还没明白这东西是做什么的,程蝶衣已经去翻他搭在床头的里衣兜,把那颗磨得光润的假珠塞了进去,然后,很正式地把这小红袋子,挂到了他的脖子上,还叮嘱道:“不许摘,我亲手缝的。”一脸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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