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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晚间,宁楚卿派人送来了从那细作小厮嘴里套出来的情报,南部各土司部族已经联合,以彭氏土司为首,准备向南疆边境发起攻势。
不久之后,一声集结的号角响彻南疆城。
所有人都明白,南疆乱了。
*
南疆军营某处。
“小都统,要来点酒吗?”一位士兵拿着酒坛走过来,将坛口伸向了简寻面前的陶碗。
简寻摆手拒绝:“谢谢,我不喝酒。你分给其他人吧。”
“啧,姓李的,我们小都统年纪还小,喝不来你那烧刀子。”
“这几天都没见小都统喝酒,战场上骑马杀出几个来回也没见一点惧色,小都统实在是少年英豪啊。”
“不过那也是北境来的好酒,小都统没口福,给我来点——”
拿着酒的那位士兵笑骂道:“滚滚滚,我也就这么一点。”
简寻抱着刀听着兵卒们的交谈声,闭目养神。
这是简寻到南疆军的第九天,四天前,西南土司部族来犯,简寻所在的新兵营都跟着上了战场。
这群新兵都只是披甲拿矛的步兵,比简寻多训练了半年有余,但在对敌上明显仍有恐惧之心,整个阵营几乎被训练有素的敌军杀穿,死伤大半,简寻从乱军中夺了一匹马,冲杀出去,直取地方统领首级。
见到简寻擒贼先擒王,余下的士兵终于像有了主心骨一样,跟在简寻身后奋勇杀敌,在援军赶到之前就击退了敌军。
没错,他们本来是有援军的,宁楚卿再怎么想在战场练兵,也不会直接让新兵送死,只是谁都没想到,这群新兵会赢。
众人对简寻的一身武艺心悦诚服,甚至这人下了战场时,只有小臂收了点皮外伤,堪称奇迹。
简寻顺势被提拔为了小统领,手下有近五百人,这个晋升速度堪称飞跃,但见过简寻策马杀敌的人都心服口服。
今日午间他们又打了胜仗,黄昏降临时,一群兵卒聚在一起把酒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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