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公爵夫人上上下下打量了林维好几遍,确定了他这一年并没有比离家的时候消瘦,这才放下心来,拉着长子的手,一点一滴都不放过地询问着他在学院里过得怎样。
林维一一答她。
公爵看着这许久未曾见过的其乐融融的景象,转身离开,暂且把庭院留给久别重逢的母子两个。
--------------------------------
当林维先是装模作样找了个来访的客人最多的时候到公爵府邸正门走了一趟,然后被侍卫长带着卫队轰出来,再偷偷摸摸溜进自己家的时候,海缇正在帝都西区人流熙攘的街道上边走边看着道旁稀奇古怪的店铺。
断谕即使出来,也看不到什么东西,便留在了旅店,而原本一起出来的丹尼尔被一家贩卖珍奇宝石的小店铺吸引了注意,死活要多留一会儿,也跟海缇分开了。
于是只剩下海缇一个人在繁华的西区兴致盎然地四处游逛,她今天穿了绯红色的长裙,深红的长卷发上点缀了星星点点细碎的水晶,在阳光下流转着柔和的光芒,与袖口上镶嵌的小块宝石相得益彰。
西区是商人们的天堂,真正在这里走动的贵族却不多,因而当海缇一身贵族小姐的打扮出现在这里时,受到了不少人的注目。
只见这位小姐似乎对这里的东西充满了好奇,像是从未出过门的模样,从这家店铺换到那家店铺,随着步伐飘动的裙摆使她活像一只飞来飞去的漂亮蝴蝶。
----------------------------------
“昨晚拉维斯家的小姐和伯兰殿下连跳了三支舞——贵族们都在说皇室这是要迎娶第一位王妃了,我的人还听说,拉维斯家的生意最近和伯兰殿下来往都密切得很......”
“拉维斯......”有着一双狭长眼眸的男人右手食指一下一下敲着桌面,嗤笑一声:“夜莺家族——靠着联姻来维持地位的一家,女儿的去向就是他们的立场。”
“那这个立场可就太愚蠢了,怎么说也该嫁给你才是。”
“恰恰相反,这个夜莺侯爵是他们家历代族长里最聪明又有胆量一个。”
“为什么这样说?”与狭长眼眸男子对坐的年轻人眼中疑惑渐浓。
“你虽然聪明,但在帝都待的时间还是太短,”那人神色沉郁:“父亲年纪越大,心肠反而越软......他似乎认为我亲爱的弟弟更能成为一个好皇帝。”
如果林维在这里,定然一眼就能认出,这两个在临街酒馆的二楼上对谈的两个人,一个赫然就是他上辈子效忠的那位陛下,如今的皇室长子——格雷戈里殿下,另一个则是这位陛下身边的第一谋士——萨斯·安格尔。
只不过此时的萨斯还只是一个南方小贵族家的儿子,被格雷戈里带到身边没有多久,还保留着从南方带来的漫不经心和轻浮气 :“这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总归斗不过你,只是可惜你娶不了拉维斯小姐......啧啧啧,我昨晚可是看见了,我发誓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女人!”
格雷戈里低低冷笑了一声:“夜莺自然要有一副好喉咙——我对那种笼子里的漂亮没有丝毫兴趣。”
放心,这绝对是种田文。土木佬的异世界发展之旅。基建、种田、文化…你以为仅仅如此吗?世界观题材!超多种族、超大世界、硬核发展、扑朔迷离。星辰大海?仅仅是星星和宇宙,又或者多维空间,又或者高级文明?这样的星辰大海未免也太无趣了吧?是不是有更繁多,更宏大,更有趣,更超出人脑.........
温言书再次和衡宁相遇时,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快十年。 十年前,衡宁优秀、自律、有责任感,是学校里最耀眼的存在,也是温言书学生时代唯一的温存。 十年后,衡宁暴戾、敏感、浑身是刺,大街小巷成了他的据点,身份和处境和温言书相形见绌。 当年形影不离的少年人,在经历了彼此蒸发的若干年后,再次出现在对方的面前。 看着他单薄的衣衫,温言书给他买了杯热豆浆,问:“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 衡宁本打算彻彻底底从温言书的世界离开,没想到,“因缘巧合”总让他们被迫相遇—— 温言书在他上班的网吧睡着了,在骑车把人送回去的路上,温言书环抱着他的腰说:“好巧啊,怎么正好你也在这上班?” 情人节,他收到了温言书寄来的一套合身的西装,留言说:“单位发了衣服我穿不了,但刚好是你的尺码,不要浪费啊。” 再后来,温言书不止一次“一不小心”晕倒在他家门口,“迫不得已”醉酒后在他家借宿,甚至好几次在“毫无意识”地他身边醒来。 第无数次“巧合”之后,衡宁无奈道:“不要再制造巧合了,我们不该是一个世界的人。” 温言书说:“你知道真正的巧合是什么吗?” “我们终将会在一起。” “十年前也是,十年后也是。” #温柔开朗钓系邻家受x口是心非纯情酷哥攻# 1v1,HE,慢节奏日常流...
问:嫁给了一个渣男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楚瑜:每年都有三百多天想跟他离婚,每个月都有三十天想弄死他,每天都有十二个时辰想甩他耳光。 CP:渣的正大光明攻X苏的外焦里嫩受 (排雷:狗血、生子、攻渣) 本文食用须知: ①攻负责渣渣渣,受负责苏苏苏,我负责泼狗血。文中人物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不要喷作者。 ②系列文《朝秦暮楚》《李代桃僵》,另一篇是狗血界扛把子离巨巨亲自执笔写的,CP是腹黑太子攻X温润美人楚家大哥受,一样的配方,不一样的味道。 ③文风会有变化,这是一个不喝假酒之后,正经脸写文的我。(尽量控制麒麟臂……)...
宫承昀从小就知道自己是天选之子,帝王鬼才,日后定要逐鹿天下,征服世界。 原因有二: 一,他出生便是太孙,如今更是太子,母氏一族大权在握,登上皇位只是时间问题。 二,他的梦境可以预知未来,凡其所梦,必会发生。靠此金手指自然能趋吉避凶,成就霸业。 但最近,他的金手指出了点问题。 根据梦境预知来看,他未来会成为一个恋爱脑,一个任打任骂做牛做马每天只知道老婆长老婆短见到老婆就想啃两口压一压……恋爱脑对象还是一个男人! 一巴掌被拍醒之后,承昀捂着脸从床上坐起来。 经历过震惊懵逼屈辱愤怒等情绪之后,他神色晦暗无比,脑中只剩下一个想法—— 他要亲手画像,命人全国搜捕。他发誓,要将这每晚入梦折辱他,践踏他,还胆敢扇了他一巴掌的妖孽,剥皮抽筋,凌迟处死。 - 发现自己被通缉的那一刻,温别桑想的是:“荒谬……” 当太子像恶鬼一样出现在他面前,口口声声说他作践他羞辱他非要扒了他的皮做灯笼的那一刻,温别桑想的是:“荒谬绝伦……” 后来,太子直挺挺的站在他面前,硬邦邦的对他说:“温别桑,你给我亲一口,我就原谅你。” 温别桑终于忍不住:“你有病吧……” 表面阴险毒辣实则一点就炸的狼狗殿下X 看似敏感爱哭实际沙人不眨眼的冷美人 *受泪失禁体质美强惨,脑子不正常反应迟钝共情能力低骚操作很多自己还意识不到。 *攻前期小学鸡后期宠妻狂魔。...
常孤雏,是常遇春在战乱中收养的养子,拥有文韬武略系统。十一岁跟随常遇春征战沙场,屡建功勋,还有幸参与了鄱阳湖一战。在常遇春箭射张定边后,常孤雏追上张定边,险些将其斩杀。在天下大定后,朱元璋封常孤雏为辽东都指挥使兼游击将军,镇守辽东。一众武将对常孤雏赞赏有加,都称他为小常十万。太子朱标对这个大舅哥又怕又敬。......
当前网址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eail160rotected]获取最新地址发布页![翻译文]这是一个获得了催眠术的主人公肆意凌辱学园里的女孩的故事。故事并不只是无脑做爱,而是尽量注重过程、场景和进行之前的氛围,有着许多常识修改、无意识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