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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晚饭,顾明辉有些犹豫的说道:“婶子,以后多了小宝,不然我生活费多给点吧。”他那手艺估计一时半会儿是做不了正餐吃的。
钱桂华听了这话微微一顿,瞧了眼顾二叔说道:“客气什么,这娃娃能吃多少,你的钱还是自己留着吧。”
顾明辉听了点了点头,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神秘的小宝
有了钱桂华的话,顾明辉就把自己烧饭的事情抛到了一边,也是这位少爷发现,自己大概是没啥做饭的天分,而且真要开始做饭的话,他要准备的东西多着呢,只是煮饭也就罢了,那些菜肉什么的,他连处理都不会,沈小少爷有些矫情的想着,血淋淋的肉他能吃不能碰。
所以既然顾二叔家能继续蹭饭,他也不是吃白食的,顾明辉就给自己找到了借口。每天除了早餐他还是愿意煮一些粥,伴着咸菜吃,顾小宝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那天的话,回家之后就变得能干起来,吃晚饭就会自己去把碗筷洗了。
小小瘦瘦的孩子,端着一个小木盆,里头放着碗筷,到山泉边摇摇晃晃的洗碗,顾明辉一开始还觉得不放心,怕他一个不小心栽进河里头,后来看他还是有模有样的,这位小少爷没有使用童工的不安,还觉得这孩子找到事情做也不错。
顾小宝还是不爱说话,顾明辉觉得这跟山上就他们两个人,他本人也不是喜欢说话的人有关,只是确定孩子不是哑巴之后,他就放心了,每天也乐意抽出一点时间来教孩子说话,说得最大的就是干爹。
顾小宝这时候还没有是非年龄观念,顾明辉让他叫干爹就乖乖的叫了,在这个刚到自己膝盖的小人身上,顾明辉终于重新体会了一把高人一等的感觉,只能说矮个子伤不起。因为顾小宝的乖巧懂事,顾明辉也没觉得养孩子很困难,只是有一点让他觉得为难,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缺乏安全感,顾小宝粘人的很,除非是去洗碗那会儿,不然肯定是要跟在他身边的。
小小的人,顾明辉有时候不注意都要撞到,倒是说了这孩子也不会听,顾明辉有些无奈,但更多的是心疼,慢慢的也就默认了这样的黏糊,每天抱着顾小宝睡觉其实也挺舒服的,小孩子身体软软的,跟抱枕似的,尤其是顾小宝睡相很好,从来不会打扰了他。
随着一天天过去,顾小宝的变化是巨大的,顾明辉不知道晚上光合作用的时候,倒是顾小宝吸收了大半,只以为是小孩子所以长得快,并且对自己身高的变化有些怨念,顾小宝来了几个月,倒已经比他膝盖高出一些了,现在皮肤粉粉嫩嫩的,因为晒太阳的时间少了,又变得白皙起来,虽然还是不爱说话,但见到人已经会乖乖的叫人了。
这可是顾明辉长久以来训练的成果,不得不说,这样的顾小宝还是十分讨人喜欢的,这从钱桂华一开始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到现在居然舍得有时候,特地给小孩子炖一个鸡蛋补补,虽说那鸡蛋大部分也是顾明辉自己买回来的,但差别可大着呢。
每次遇到这样的时候,顾明辉心中就开始窃笑,果然长相可爱的孩子,对于女人,不管大小都是有很大杀伤力的,家里头对顾小宝态度转变最大的,就是钱桂华和顾明艳,只是顾小宝一向都不爱理人,从来都是跟在顾明辉的身后。
因为顾小宝粘人的很,顾明辉上街卖兰花的是否也非得带着他,那一次他自己偷偷的走了,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小孩蹲在门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这可把顾明辉心疼的够呛,以后宁愿自己累一点带上孩子,也不乐意将他一个人留在家里。
幸好顾小宝人小力气倒是不小,刚开始顾明辉上街的时候想把他放在背篓里头一起背着去,只是这样的话,他就只能带上一两盆的兰花了,而且孩子的重量肯定比兰花重,一路下来肯定也累得够呛,但那一次之后,顾小宝就坚持自己下来走,小小的孩子,手中抱着一个装水的瓶子,一步一步倒是能追上他。
顾明辉一开始不太放心,但后来看顾小宝倒像是一点儿不累的样子,也就随他去了,男孩子吗,当然是要放养的。沈少爷显然没有意识到,就算是很健康的孩子,五岁大小每天来回走上四小时,也肯定是吃不消的,可惜他从来没带过孩子,见顾小宝不累也就没有想到其他的东西。
因为带着一个孩子,顾明辉也不好去兰城那么远的地方,主要是怕那些车子不带他们,加上这段时间兰花花期已经过了,这时候想要卖出好价钱也不简单,顾明辉每次去镇上其实买种子的时间多,已经不怎么往外头卖了,每次都带上只是怕顾二叔担心罢了。
顾明辉有老本,但他的老本啃不了多久就得花光了,这位就打起了那些花团锦簇的花草的主意,兰花固然价格高,但其实对一般的老百姓来讲,是有些冷清的,反倒是像是月季、雏菊这些受欢迎,顾明辉思前想后的,将目标放到了月季上。
如果是后世的话,顾明辉大概会选择仙人掌,仙人球之类的话,君不见那时候为了防辐射,上班族几乎要人手一盆了。但这个年代不兴那个,顾明辉把眼光放到月季上,也是注意到兰城大概是受到兰花风俗的影响,种月季的人并不多,而他上次在种子店找到了微型月季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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