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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尽欢想,难怪他看起来那么健康,比她健康多了。
怀着这样的想法,不妨碍尽欢吃得很香。
薯条真的很好吃,扎得酥脆,酱带一点辣辣的味道,粉红色饮料是打的果汁,比起尽欢之前爱喝的那些奶茶啊果茶之类的好喝多了,有石榴,草莓,还能喝到一点点胡萝卜的味道。
有胡萝卜就很健康了,尽欢这样认为。
尽欢现在是一只在努力进食的小仓鼠,埋头吃得很开心,她吃开心了并不扭捏,还向钟晏推荐,等他下次不是管理日的时候可以来试试这个饮料。
嗯……她觉得比咖啡好喝。
钟晏点头应了声,答应下次会来试试。
尽欢把这份下午茶都吃完了,她拿纸巾仔细擦了擦嘴巴,然后对钟晏说:“谢谢您今天请我,下次我请。”
对了,关于下次这种话,都要约定好时间,尽欢顿了下,紧接着说:“就这周日吧,这周日可以吗?”
女孩子把心思都写在脸上,钟晏一眼看出来,他说:“周日早上我要开个会,晚上有应酬,除了这些时间,都可以。”
周日都那么忙啊。
尽欢脸色僵了下,她舔了下嘴角,问:“那我今天是不是很耽误您的时间?”
又让他等她,又跟他在车里说那么久话,现在还在这里吃东西,算起来不知道耽误他多少时间了。
尽欢想到的是这个,她不想耽误到他。
钟晏眼皮有很一道不浅的褶皱,褶皱下目光深邃,他静静看着她脸上表情从吃得开心到羞愧懊恼,默默低下头,只能看见她一点下巴。
她五官长得很柔和,完全没有任何攻击性,这样看起来,让人很舒服。
有些人光靠长相就有这种天生让人舒心的能力。
这也是天赋。
“不是都要跟我结婚了吗?”钟晏和她对视上,顿了下,“如果当我妻子的话,我的时间随便耽误……不用太在意这个。”
他语气平常,却像在和她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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