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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第1页)

他恍惚有种回到了大学时代的感觉,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冲动。

他没说话,走到舞台边缘双臂一撑跳上了台。

他接过吉他手的电吉他挂在身前,扫弦的一刹那全身的血液跟着回流。略带失真的效果从音响中扩散出来,像声嘶力竭的鸣叫盘旋在场地中。他回头问了一句:“aliez?”

林倩盯着他扶在琴颈上的手指半晌没吭声,直接给了节奏。主唱将麦克风架到了林倩面前,副歌处修文转身面对着鼓,听着她凄美的咏唱混合在大体量的电子乐声中,像冲破雾霭的一束光。她发丝黏在汗涔涔的脸颊边,双眼依旧闪闪发亮,像只桀骜不驯的小鹰,张牙舞爪。

“喜欢啊。”修文畅快淋漓地摘下吉他刚想说话,林倩扔了鼓槌,众目睽睽之下,伸胳膊圈住了修文的脖颈:“保险起见,你是单身吧?”

还挺有原则。修文点点头。

林倩拼命踮起脚尖,他体贴地微微低了头,让她狠狠嘬了一下。

第69章 后记

完结了!

我码字速度比较慢。

又讨厌不走心的小学生文笔,又讨厌喧宾夺主的过分卖弄。所以有一半时间在拿捏这个度。不是有句话吗,只要文笔足够好,三观跟着作者跑。类似的故事,在一些人笔下直白到索然无味,在另一些人笔下含蓄且余味无穷。

我希望写出自己的风格,包括文笔和讲故事的方式。

过去写过最长的东西不过几千字寥寥,而现在尝试写作的契机也有点无奈,因为找不到自己喜欢的文看了……我偏爱现代文,讨厌渣贱作,讨厌套路化脸谱化的人设,讨厌无脑撒糖。

所以自己写的时候,与其说在写感情,不如说在写人,写正常的普通人。

从最开始的练笔作夏季风到刚刚完结的豆柴,试着写了几对不同的,不太常见的组合。在故事里慢慢丰富一个人的细节,创造出一些人的平凡人生,有些慢热,没有什么风起云涌大开大合。

所以我觉得,能读完,并且能喜欢上这些故事的读者,一定有一颗温柔又敏感的内心。

作为作者,非常荣幸,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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