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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十三回,写到宝玉从贾政王夫人院里听训出来,如获大赦,往贾母院里跑,这段情节跟凤姐没有关系,但有条脂砚斋批语却指出:“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处,一丝不乱。”凤姐扫雪拾玉,显然是八十回后的一个情节,从脂砚斋这条批语的口气,以及另外很多条批语,我们可以知道,曹雪芹并不是只写出了八十回书,八十回后他也写了,他在世时,整部书稿已经大体完成,只待进一步修订,剔毛刺,消瑕疵,但出于我们无法细知的原因,八十回后的书稿竟被“借阅者迷失”!凤姐扫雪拾玉,曹雪芹写成,脂砚斋读到,但今天的读者却不得一睹。凤姐怎么会沦为扫雪的粗工?她拾到的是什么玉?曹雪芹写这一笔用意何在?我只想强调一下:曹雪芹几次把跟凤姐有关的情节,安排在夹道、穿堂这样的空间里,不管他主观上有没有那样的用意,作为读者,我们会感觉到,那是对凤姐在“日月双悬照乾坤”的政治夹缝,以及邢王二夫人对峙的家族夹缝中,“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的一种艺术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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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说,贾宝玉何尝不是一个“夹缝里的生命”?贾宝玉要由着自己的性子生活。他“懒于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潦倒不通事务,愚顽怕读文章”,他跟父亲之间发生激烈冲突,因素之一就是父亲“恨铁不成钢”,怎么把他往仕途经济上引也是徒劳枉然。但如果把贾宝玉笼统地定位于“反封建的新人”,则未必符合书里的描写。
第五十二回,又一次写到荣国府夹道,这回呈现出了值得注意的一幕:宝玉穿着贾母给他的雀金裘,出发去他舅舅王子腾家拜寿,他并不想去,却不得不去。老嬷嬷跟至厅上,只见六个大男仆和四个小厮,笼着一匹雕鞍彩辔的白马,已在那里立候多时,宝玉被他们护卫着上了马,说:“咱们打这角门走吧,省得到了老爷的书房门口又下来。”这时男仆周瑞就侧身笑道:“老爷不在家,书房天天锁着的,爷可以不用下来罢。”细心的读者会记得,早在第三十七回,还是秋天的时候,贾政就被皇帝点了学差,到外省去了,直到第七十一回,已是再一年的初秋,才交代贾政回到家里,按说第五十二回过年的时候,父亲不在家,宝玉更可以大肆地“反封建”,讲究什么“过父亲书房必须下马”的“破礼节”,偏要大摇大摆骑马从那书房边过一下,示示威!岂不过瘾?但是,书里怎么写的呢?宝玉对周瑞笑道:“虽锁着,也要下来的。”这就说明,宝玉并不为一个先验的观念去选择生存方式,他只不过是希望父亲也好,宝钗也好,别的什么人也好,不要勉强他去投入仕途经济,至于封建伦常秩序的礼数,他觉得并未怎么伤及他的个性,甚至有时还能从中获得温馨乐趣,他是并不想去破坏、对抗的。
于是,宝玉就骑着那白马,让过书房的位置,出了角门。这时的空间位置应该是在夹道当中了,结果顶头遇见了大管家赖大,宝玉忙拢住马,意欲下马在清朝满族贵族家庭,服侍过上一辈的老仆,特别是府里的大管家,小辈主子按规定是必须要尽到礼数的宝玉其实完全可以拒绝这一套,但他并没有丝毫反叛性行为,倒是赖大忙上去抱住了他的腿,宝玉呢,还要施礼,“便在镫上站起来”,这是一个替代下马的姿态,并且还携着赖大的手,说几句客气话。
这就是曹雪芹笔下的宝玉。他企图在摆脱封建礼教桎梏个性的方面进行一些抗争,又在遵守享受封建伦常的温情方面表现出一些乖觉,求得在那样一个社会家庭环境中的生态平衡。这实际上也就是在把自己从封建社会的“砖瓦”中抽出,却又仍然还在“砖瓦缝”里成为了一种“填充物”。这种“填充物”并不起到粘合“砖瓦”的作用,从长远的效果来说,由于只是一种寄生状态,是疏松的,随时可能游离的,作为“消极填充物’,它最终可能会起到使“砖瓦”松动的作用,但要达到“忽喇喇大厦倾”,那就还得靠“厦墙”外的真正具有革命性的力量,跟那样的存在相比,宝玉也好,黛玉也好,就还只能算“夹缝中的生命”,显得脆弱、渺小。
值得注意的是,紧接着这个情节,还出现了一个场景:“接着又见一个小厮带着二三十个拿扫帚簸箕的人进来,见了宝玉,都顺墙垂手立住,独那为首的小厮打千儿,请了一个安,宝玉不识名姓,只微笑点了点头儿。马已过去,那人方带人去了。”于是出了角门,门外又有男仆小厮马夫一大群,再出角门,才是府外,前引旁围的一阵风去了。
《红楼梦》里很少出现底层人物,书里的那些大小丫头,从社会阶级属性上可以算做女奴,但跟府外的奴隶们相比,她们的衣食住行就强太多了。书里也还出现了二丫头等农民形象,但惊鸿掠影,一闪而去。夹道里的这二三十个拿扫帚簸箕的小厮,也只偶然露了下脸,且是群像。曹雪芹为什么特意写夹道,写夹道中有这样一些最底层的生命?我想,他是要让读者知道,这诗礼簪缨族、温柔富贵乡,不是凭空存在的。
在“大府戏”里安排“夹道”的场次,说明曹雪芹的确是大手笔,也说明《红楼梦》文本确实是丰厚细密。这“一粒米”,把大千世界呈现得多么精微剔透!
五月之柳梦正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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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园是怎样的景象?《红楼梦》第十七、十八回对之有细致入微的描写。那些宏大的华丽空间不去说它了,在贾政和一群清客以及贾宝玉初游大观园时,有一笔过场戏性质的描写:转过山坡,穿花度柳,抚石依泉,过了荼架,再入木香棚,越牡丹亭,度芍药圃,入蔷薇院,出芭蕉坞……光这些点缀在正景之间的园林小品,就足令人心醉神迷了。
曹雪芹有意不在前面把大观园的景物写尽,在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一把子四根水葱”的美人儿来荣府客居,寿怡红摆寿筵,以及第七十六回中秋品笛、黛湘联诗等后面的情节里,他很自然地补充描写了大观园里的许多景物,如秋爽斋、红香圃、芦雪广、凸碧堂、凹晶馆、翠樾埭……
“刘姥姥进大观园”,成为了一句流传甚广的民间俗语。已故著名文学理论家,也是红学家的何其芳先生,曾提出过“典型共名说”,认为衡量一个文学形象够不够得上艺术典型,就看这一形象是否被广大读者当成了一种社会五月之柳梦正酣,生命存在的“共名”,比如贾宝玉,人们读过《红楼梦》以后,往往就会把生活中那种自己特别愿意在少女群中玩耍,而少女们也都特别愿意跟他交往,那样的少男,称做“贾宝玉”,因此判定贾宝玉达到了艺术典型的高度;像王熙凤、林黛玉、刘姥姥……都达到了“共名”的效果。“她可真是个凤辣子!”“你真是个林妹妹!”“我可真成刘姥姥进大观园啦!”这类人们在生活里的随口议论,都是这些文学人物因取得“共名”效应而可以判定为艺术典型的例证。但是,几乎没有人会对生活中的某人指认为“真是一个王夫人”,或感叹“哪里跑来个薛姨妈”。王夫人和薛姨妈尽管也是写得颇为生动的文学人物,却还够不上是艺术典型。何其芳先生的立论在当时(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就受到一些人批评,引起不小的争论,有兴趣的人士可以找出当年那些论辩的文章来读,不管读后是否认同何其芳先生的“典型共名说”,但是对何先生善于独立思考,敢于发表新颖的见解,大概还都是会佩服的。任何学术课题,允许提出新说,容纳“惊世骇俗”的见解,应该是推动学术进步的一个前提,海纳百川,方呈浩瀚。
刘姥姥够得上艺术典型,“刘姥姥进大观园”也够得上是典型的人生处境。所谓“刘姥姥进大观园”,就是指一个大老粗,进入了一个他或她本没有机会进入的高档空间,意味着侥幸,也往往表示着“猪八戒吃人参果,那么好的东西却品不出味儿来”的意思。顺带说一下,以何其芳先生的“典型共名说”来衡量《西游记》里的角色,那么孙悟空、猪八戒、唐僧、白骨精都能成为“共名”因而够得上是艺术典型,沙和尚难以成为“共名”,因而就够不上。
刘姥姥不仅是侥幸,简直是幸运,贾母把她带进大观园让她逛了个够,问她:“这园子好不好?”她念佛说道:“我们乡下人到了年下,都上城来买画儿贴,时常闲了,大家都说,怎么得也到画儿上去逛逛。想着那个画儿也不过是假的,那里有这个真地方呢,谁知我今儿进这园里一瞧,竟比那画儿还强十倍……”刘姥姥比猪八戒强一些,对大观园这个“人参果”还算有点“比年画还强”的审美感受,但从粗陋空间闯进精致空间,她出恭后一个人迷路绕到了怡红院,虽然对呈现于眼前的各种事物不断吃惊,却全然没有审美愉悦产生,最后竟仰身倒在宝玉卧榻,一顿臭屁,酣然一觉。一个生命的惯常空间,养成了一个生命的惯常思维、惯常情感和惯常的行为方式,那是很难改变的,除非他或她还年轻,对于从现有的粗陋的生存空间挣脱出去,进入一个精致的高层次空间,并且能在其中长久立足,还抱有热切的憧憬与付诸行动的勇气。
曹雪芹写大观园,最厉害的一笔,我以为是在第六十回,大观园什么模样?“也没什么意思,不过见些大石头大树和房子后墙……”大观园宜作面面观,在有的人眼里,所看到的景色,竟不过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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