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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对方把酒瓶扔回原处门外装垃圾的纸箱,拍了拍手。
秦一隅松了口气,摸了摸胸口。
“那干嘛这副表情啊,怪吓人的。”
虽然没看清上半张脸,但他对南乙的回答印象深刻。
“天生的。”
他不直视秦一隅,而是盯着他喉结处的纹身,接着视线下移,定格在手腕的纹身上,然后突兀地进行了自我介绍:“我叫南乙。”
那天秦一隅人不清醒,南乙站他面前跟个机器人似的哐哐输出,但他没听进去几句,只记住了他的名字。
以及,他提出的要和自己组乐队的要求。
组乐队?
这他妈还不如讨债。
秦一隅跟听了大笑话似的,哈哈笑了几声:“我听见乐队这俩字儿就恶心,快别说了,一会儿吐你鞋上。”
掘地三尺找到这儿想把他拽出去,真够疯的。
当然了,几年前秦一隅的狂热粉丝只多不少。
大半夜在他家小区停车场蹲点的、跑他酒店房门口砸门的、跑到后台脱衣服生扑他的,多离谱的都有。后来被踹出乐队,也有不少厂牌和制作人费尽心思想签他,威逼利诱,躲都没地儿躲。除此之外,也有因为种种传言粉转黑的神经病贴身跟踪,拿以前乐队的CD砸他脸。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力气够大,唱片也能砸出血。
当时的他摸了一把脑门上的血,不禁感叹:“操,质量真好。”
不提乐队俩字儿还好,一提那些糟心事儿也跟着酒劲往上翻。
都过去这么久了,他就跟死了又没死透的人似的,一直卡在奈何桥喝孟婆汤的流程那儿,就想把那些糟心事都忘干净,所以有多少汤就想喝多少,结果喝得太猛,又把自己呛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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