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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到半夜,突然被排泄的欲望弄醒,跳起来灯都没扭开就往厕所冲。因为有着在大号时看书的不良习惯,所以即使十万火急也没忘记在凌乱的桌子上随手抓了一把,坐下来才发现是那本《骨子里的零》。
据说你在方便时不假思索拿的书才是你最钟情的,我只知道如果要衡量我喜不喜欢一本书,看蹲马桶的时间长短就清楚。虹影那本《饥饿的女儿》是最好例证,让我在厕所里坐足了一个钟头,这玩意可是实打实的骗不了人,舒雯曾经叫我以后上厕所就带沈陌这本《骨子里的零》肯定五分钟就出来了,我当时笑得一脸狂妄。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想起舒雯的话,反正是兴味索然,没看多久便匆匆提裤子冲水,真的五分钟就出来了。
瞌睡虫跑得干干净净,初夏的夜晚突然燥热得不可思议。拿着书直接到阳台上去乘凉时,意外地发现楼下依然亮着灯。
正文 第二十三章
一滴来自楼上的水打在我手背上,滑下的触感让人误以为是虫子在蠕动,心慌着一抖,书掉了下去,张开羽翼看似轻盈地没入夜色笼罩的黑黢黢的院子,然后便发出一声响亮而沉重的“砰”!
我本能地想撒腿跑,但又觉得证据确凿,应该坦白从宽。如果掉下去的是把菜刀,我一定逃得比谁都快,因为菜刀人人都有家家必备;而那一本书,相信整幢楼、甚至整个小区,也就他楼上的邻居、这个房间的主人才会有。
楼下的门在我迟钝的思想斗争中被推开,地面顿时出现一块长方形的投影,鹅黄色,有人站在其中。
而那本书,非常无辜地刖着一角,斜趴在这块光斑里。
他慢条斯理地捡了起来,顿一顿,回身,并没有向上望,大概正就着屋子里的光线随手翻看内容。
我咳嗽两声,挤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笑容,举一只手,“对不起,我的书。”
穿着睡衣出现在楼下时,门是开着的,“请进吧,不过顺手把门带上,有蚊子。”
点着头关上门后,又是一声有礼貌的“谢谢”。
他把书递还给我,脸上表情很平静。
我一眨不眨地盯着他,这个人的身上,弥漫着拒绝让你靠近和了解的气息,倘若将其名字和别人的放在一起,只要超过5人,他八成会是最后被提及的那个,而且提名者还得绞尽脑汁去想半天。就像中学时要求流利地说出唐宋八大家,我总是一口气背完七个,独独把柳宗元拉下,怎么也想不起来,其实此人名气实在够大的了,只是冥冥有一种感觉,让我无形中疏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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